发布时间:2023-03-16浏览次数:286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需求放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等多重挑战,我国外贸加速提质升级,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不断壮大,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快速发展,以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外贸“新三样”出口额持续攀升,展现出超大规模市场的韧性与活力,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应立足优势,加快形成政策合力,全力实现外贸促稳提质,牢牢稳住外贸基本盘。
加快落实落细稳外贸政策。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围绕外贸企业关心的“降低成本”“收支便利化”等具体问题,进一步落实落细相关配套政策。统筹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境外参展、海外营销、来华采购、境外投资等跨境经贸活动的支持力度。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增信作用,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不断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进一步扩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覆盖面。
切实降低外向型企业成本。针对外贸企业货源供给不稳、货物周转不畅等带来的原材料价格上涨问题,要在加快落实各项减税降费、贷款贴息等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海关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物流通关效率。探索建立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激励机制,支持通过设置外汇衍生品专项授信额度、引入商业担保增信等方式,提升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强化用工、用能、物流等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全球联动的融资支持,从源头上解决外贸企业“有单不敢接”的难题。
积极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鼓励多元主体按需建设海外仓,鼓励海外仓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探索在东部沿海产业集聚度高、交通运输条件好、外贸基础强的地区增设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通过优化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等,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融合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
强化稳外贸产业基础。提升出口产品和服务质量,探索在中西部、东北地区设立更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突出地区特色。扩大一般贸易出口,培育一批出口龙头企业和大型国际贸易商,加强品牌、质量和渠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积极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探索建立结对机制。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积极主动扩大进口。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增加各国优质产品进口,拓宽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资源进口渠道,支持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加强国际交流和强化贸易促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作用,密切供应商和采购商对接,鼓励外贸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稳定老渠道、开拓新渠道。加快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降低指定产品进口关税,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口岸经济,以各类开放平台、交通物流枢纽为支撑,打造集聚高端资源要素、承接外向型产业、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载体平台。
密切同全球贸易伙伴合作。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各类专业展,持续完善已有线上贸易平台,创造更多贸易机会。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逐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深入参与各领域议题谈判。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完善贸易畅通网络,支持中欧班列拓展新路线,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建设“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加快推进对外贸易产品创新,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金瑞庭) 【编辑:梁异】
中新网福州9月14日电 (郑江洛)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以及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相关情况。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苏建平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8430件,其中,清算案件6754件,重整案件247件,和解案件72件。高效审结一批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破产重整案,安溪铁观音、实达集团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和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在优化破产效率方面。“近五年,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08天,同比下降729天。”苏建平指出,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无产可破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审理周期在90天以内的案件占47.76%,有效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破产管理水平,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已于7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8月28日正式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据介绍,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福建省九地市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由入选福建高院及各地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从事破产业务的自然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苏建平表示,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福建破产审判和破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成果,标志着福建省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走向职业化、标准化、法治化。协会将成为全省破产业务重要交流平台,为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架设起沟通桥梁,对于提升福建省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素养、促进破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推动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更好服务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刘欢】